



- 保障资料第1(1)原则 – 私隐专员公署认为「世界币」项目收集面容及虹膜影像并非必需,而且超乎适度,违反保障资料第1(1)原则的规定。
- 保障资料第1(2)原则– 「世界币」不公平地收集个人资料,特别是相关《私隐声明》和《生物辨识资料同意书》的内容不但欠缺中文版本,而且营运点的职员也不会向参与者解说或确认他们明白上述文件的内容,更不会告知参与者向其披露生物辨识资料的风险,又或解答参与者的问题。
- 保障资料第1(3)原则– 收集个人资料之时或之前参与者未获清楚告知法例上订明需要告知的资讯,包括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他们是有责任或可自愿提供其个人资料、资料可转移予哪些类别的人士,以及参与者查阅和更正个人资料的权利和方式。
- 保障资料第2(2)原则 – 「世界币」会保留个人资料长达10年,以用作训练核实身分程序的人工智能模型,私隐专员公署认为时间过长,实属过度保留个人资料。
- 保障资料第5原则 – 处理个人资料的政策及行事常规透明度不足。在相关时间,「世界币」的《私隐声明》并没有提供中文版,对以中文为母语的参与者而言,私隐专员公署认为参与者无法清楚明白相关政策、行事常规、条款或细则,因此透明度不足。
- 保障资料第6原则 – 参与者未能行使查阅和改正个人资料的权利。